为什么要做诉前诊疗过错审查?
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医疗专业知识,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什么是诊疗规范、医院有哪些诊疗规范?什么是并发症、并发症真的与医院无关吗?医师给病人看病,真的就没有诊疗标准吗?医院真如他们自己所说的没有过错吗?……诸如此类问题,一般的患者甚至绝大多数医生自己也无法说明白的。
在日益增加的医疗纠纷中,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患者无法说清楚医务人员是不是有过错、医务人员的过错在哪里?
既然不知道医生护士有没有诊疗过错,冒然找医院论理是徒劳无功的。医务人员面对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询问,从来就是一句冠勉堂皇的一句话:“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患者的损害是由并发症引起、医院没有责任”。你找人家争论,又讲不出道理,岂不是社会上所说的“医闹”吗!
我们做了二十多年的医疗律师,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医院或医务人员面对患者或患者亲属承认自己有诊疗过错的。
既然不知道医生护士有没有诊疗过错,冒然委托律师同医院打官司风险也是非常大的。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医院没有诊疗过错责任或者医院的诊疗过错责任不大,折腾一年半载,你最后输了官司,岂不是劳民伤财又伤心。